私人企业特殊工种能提前退休,但是需要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包括有,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上报市人社局审批等。
一、私人企业特殊工种能提前退休吗
私人企业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如下:
1.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3.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三、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
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目录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以及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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