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在45个公告日(自然日)
30个自然日(企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超过75日未撤销的,企业不可再撤销公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告起始日起将显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状态。
一、简易注销公告后多久注销
在20天公告期结束之后,企业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注意是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简易注销的流程如下:一、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首先登录公示系统,找到简易注销公告填报,之后按照流程准备和填写好材料,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成照片或者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在上传钱一定要确认图片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因为一当上交了之后便无法更改,有可能导致无法通过,而每家公司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如果因为马虎导致浪费这次机会就不划算了。二、20天公告期:当公告超过发布之后,就进入为期45天的公告期,在公告期间,如果有人异议,则进入异议阶段,如果没有人异议,则进入下一个步骤。三、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在20公告期结束之后,企业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注意是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提交的时间越早越好,避免突发情况。一般来说,两个月之后即可办理完成。
二、公司公示期满后注销不注销怎么办?
简易注销办理材料及流程整理如下:1、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进入“企业信息填报”;3、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内容;4、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盖有公章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5、提交材料后就进入简易注销20天公示期,在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30日内便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简易注销。如果超过6个月以上的话,建议先去核查是否有存在异常情况,如果有的话需要先解除异常后,在办理公司注销。
三、公司注销公示完后怎么办
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允许企业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工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设置提示服务,在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前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结清应纳税款、缴销发票等清税手续,以提高简易注销通过率。在企业信息填报界面设置简易注销承诺书下载模块和详细说明,方便企业下载填写。同时,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如不按规定样式上传承诺书)的企业,工商部门可以在企业补正后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允许企业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已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或者被企业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决定的企业,可以正常办理工商登记事项和相关涉税事宜。企业再次申请注销时,只能通过普通注销登记程序退出市场。另外,企业在公告期间,除应尽未尽的义务外,不得持营业执照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发票领用及其他相关涉税事宜。对于公示的承诺书中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不齐全、存在错误或提交的承诺书与公示的承诺书不一致的,工商部门将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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