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专票的抵扣问题
如果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所取得开的专用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其进项税的。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劳务费发票所载金额可以抵国税25%,包括了发票上开的工人工资、管理费、保险费。
二、劳务派遣工资由谁发工资
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谁应为劳务派遣员工所导致的伤害负责
劳动者在劳务派遣中因工造成他人损害,劳动者不应承担责任,由劳动者所在的用工单位来承担。若派遣单位有过错,派遣单位也应承担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n(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n(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n(三)劳动合同期限;\n(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n(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n(六)劳动报酬;\n(七)社会保险;\n(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n(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n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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