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证上面会写初婚再婚吗
办理生育证的时候,生育证上面会写明是初婚还是再婚。
二、办事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生育证申请表》。(可在社区或街道领取,也可登录省卫生计生门户网站、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或街办事处网站)。
2、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生育证申请表》、《生育证代办委托书》到申请人一方户籍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3、申请人也可登录湖北省卫生计生门户网站(www.hbwsjs.gov.cn),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事项提交申请,并及时查看网上初审意见,经所属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核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将申报资料原件送申报办证的街道办事处进行查验。
申请人提出办证申请时,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4、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批。
三、办事对象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湖北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1)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
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
(二)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生育:
1、属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2、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3、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死亡证据证明的;
4、遗弃子女的。
四、受理部门
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
五、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基本资料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以上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1张。
3、《生育证》申请表1份。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有以下情况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料及其复印件
1、子女中有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需提交区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鉴定的鉴定结论。
2、夫妻曾经生育过子女,但该子女死亡,需提供该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
3、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如:离婚证及协议书,调解书或判决书,已有子女状况声明等)。
(三)委托他人代办时,还需要提供《生育证代办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全文9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