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市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由于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向国家要求赔偿的;二、要求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要求支付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要求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抚养费的;五、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申请法律援助诉讼去哪
本人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12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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