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六个月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刑期满6个月后,即为刑期期满。同一罪行的刑期也可以折扣,原则是在判刑前拘留一天,折扣刑期一天。刑期折扣是指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的羁押期间,应当转为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拘留1天折扣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期也是1天,折扣管制刑期为2天。
判刑前羁押会如何算
量刑前羁押的计算有三种情形:
1、处罚前被羁押的,判决后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述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折抵,被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先行羁押的刑期不予折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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