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顿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无序局面,尝试市场化运作城市公共空间资源使用权的出让,锡山区于7月初颁布施行了《锡山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在市政设施、公用设施、道路及其设施、广场和其他建牗构牘筑物、场地、空间以及已由该区城市管理局收购取得使用权的非公共阵地范围内的户外广告阵地,均应当通过拍卖、招标的方式取得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权。此次首次拍卖的户外广告阵地坐落于新312国道东侧、沪宁高速锡东收费站匝道北侧和沪宁高速无锡管理处西侧,5年阵地使用费竞拍底价为30万元。市内外有5家单位参加了此次拍卖,最后无锡市通力广告有限公司以33.9万元的价格取得该阵地5年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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