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纠纷一般不会连累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独立承担责任。债权人追讨债务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一、公司法人是什么样的?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
二、公司倒闭股东有没有责任
如果公司倒闭股东向公司缴纳出资并履行出资义务的,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在公司破产时承担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股东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该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无效民事行为有哪些?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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