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得到补偿的条件是一方有重婚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需要根据过错程度和侵权行为等进行决定的。
一、离婚女方得到补偿的条件
离婚女方得到补偿的条件是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三、精神损害赔偿能否单独诉讼
精神损害赔偿能单独诉讼,人身损害、侵害人格权、人格因素的财产权,可提起民事诉讼。
但是对于以下内容是不能单独诉讼的:
1.根据一时不再理原则,当事人在侵权之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统一实施另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受理。
2.受害人必须是自然人。
3.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受理。
4.违约之诉的,不予受理。
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但是有法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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