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发放对象是哪些人
1.实行统一安置的,征地补偿标准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将安置补助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可分配的土地补偿款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土地补偿费分配的对象是土地股份合作组织的全体股东。农村土地不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实行统一管理的,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3.集体经济组织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被征收的,可以划拨的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集体经济组织。
4.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土地被征收时,可以划拨的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二、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步骤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征收程序:
1.前置程序:拟征地告知、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确认。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4.确定补偿安置赔偿。
三、农村土地征收中怎么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
在征地过程中,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诉权,避免少数人的暗箱操作,使农民能够亲自行权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健全土地征收公告程序,在征地调查、征地补偿费协商分配、劳动力安置等环节中最大程度保证农民的知情权;
2.引入听证制度,使在有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以及土地补偿费合理数额等问题上,农民能够充分参与,获得表达意见的机会;
3.完善诉讼制度。其中可以参照外国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等方式审查政府的征地行为及其过程的合法性,从而保证司法过程不被行政机关干预,保障农民的诉权;
4.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建立专门的土地征收调解委员会等民间组织,拓宽农民的救济途径。
全文7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