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驻马店设立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审批流程怎么走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5、办结
二、驻马店设立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审批办理材料
1.设立申请书及《河南省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审批表》
2.由银行部门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现金交款单或进账单(电汇凭证)、对公账户交易明细等相关凭证;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
3.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4.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5.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
6.拟设普通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
7.拟任的普通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承诺提交材料合法真实的保证书
三、驻马店设立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审批办理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四、驻马店设立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审批办理依据
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564号令)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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