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权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二、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继承
1、公司规章制度认可当自然人死亡时,其在本公司合法持有的股权可以继承。也就是说,要继承股权,首先要由公司的其他股东一致认可。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到工商行政部门填写股权变更申请书,将被继承人的姓名改为继承人的姓名。要带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遗嘱或者是两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还有股东大会关于该变更申请的认可书。
3、修改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怎么解决公司股权继承纠纷
1、小股东救济制度。
如果继承人是小股东,一旦小股东受到大股东、老股东的不当排挤和压迫,可以援引2005年《公司法》第34条规定的查账权、第75条规定的退股权、第183条规定的解散公司诉权,以寻求公平合理的救济途径。除了上述救济途径,可以要求大股东以公允价格购买小股东的股权。
2、大股东维权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由于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很有可能发生继承人与原股东不合的问题,以下几种救济方法:
(1)继承人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退出公司。
(2)控股股东可以借助于表决权优势通过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3、如果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这样,既可以原则上确认股东资格作为继承财产的法律属性,承认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权利能力,又允许公司章程作出相反的规定限制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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