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的房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前的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是否为共同生活或履行赡养义务。夫妻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履行赡养义务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应以个人财产清偿:
1、除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外,夫妻双方同意由个人承担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
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婚前的房产婚后加名字可以吗
男女婚后是否在一方婚前的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是双方在自愿行为,且属于赠与行为,法律并不会对这种行为进行调整,一切都是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为主。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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