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认定: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我国的监押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存在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在实践中是如何正确认定脱逃罪的
认定脱逃罪的标准如下:1、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组织越狱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在监狱、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
4、本罪主观方面处于故意。
三、如何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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