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谁交物业费?
时间:2023-02-10 18:40:16 3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若房东与租户没有约定,则物业费应由房东承担。

这所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东,即房东就是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因此与物业所签订的合同中,房东才是合同的一方而并非房屋的租户。租户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

一、房子被租客转租该如何处理

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是无效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租户在合同期内转租,是否可以终止合同,请参考以下几点:

1、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请参考租赁合同中的转租条款。合同明确规定,租户不得在合同期内转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房东有权终止合同。有上述条款的,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2、如果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租户是否可以转租,也没有相关条款,则应与租户协商解决。无论合同期内是否可以转让,租户都应通知房东,房东有权知道。转租涉及水、电、加热等相关费用的转移,以及转租人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商店转租应告知房东是否改变业务形式,是否涉及装修和结构变更等。它们都需要房东的认可。

二、租房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房屋租赁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

3、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房的房客不交物业费怎么解决

租房房客不交物业费,各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当租客不交物业费时,物管向房东催收,房东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向租客追收物业费。租房合同无约定的,房东不可向租客收取物业费。若各方协商不成的,物业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房东,要求房东缴纳物业费、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当房东按照判决书支付了相应的物业费后,可以依照租房合同约定起诉租客追讨物业费及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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