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
1、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3、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4、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遗嘱在以下情况有效:
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处分的是个人的合法财产;
3、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如代书遗嘱等其它形式。
公证遗嘱无效情形有哪些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能不能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能不能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能不能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能不能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能不能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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