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的急救常识
时间:2023-04-24 17:50:15 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现场的处理发生车祸时,首先要避免慌乱,应立即灭火或排除发生火灾的一切诱因,如熄灭发动机、关闭电源、搬开易燃物品,同时向急救中心呼救。同时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做好验伤分类,以便及时救护。救护时,要注意分清轻重缓急。另外,在任何情况下,要特别预防伤员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须注意:(1)凡重伤员从车内搬动、移出前,首先应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导致高位截瘫。一时无颈托,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2)对昏倒在坐椅上的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部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3)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放置颈托,包扎伤口,再由数人按脊柱损伤的原则搬运伤员。动作要轻柔,腰臀部托住,搬运者用力要整齐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2.伤势处理车祸所致的伤害大多分为减速伤(如紧急刹车、两车相撞的车内致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及跌扑伤等。如各类骨折、软组织挫裂伤、脑外伤、各种内脏器官损伤等。(1)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2)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或头侧位以防窒息;(3)对出血多的伤口应给予加压包扎;当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然后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扎止血带处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4)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5)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体腔,可用一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伤员应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应尽快送往医院处理。(6)当有木桩等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宜离断刺入物的体外部分(近体表的保留一段),等到达医院后,再行手术处理;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尚起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现场拔除,可能会招致大出血而不及抢救;(7)如有颅骨骨折时,应将伤员平放,头稍垫高;耳鼻有溢液者,切不可加压填塞,应尽快送往医院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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