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猥亵幼女有机会缓刑吗
一般而言,若行为人为猥亵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则依法不能适用缓刑。
不过,对于被法院依法判处拘留或者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倘若他们满足以下各方面的条件,便可考虑进行缓刑的宣告:首先,这些犯罪者必须具备远离再次犯罪的风险的能力;其次,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紧接着,他们应该展现出痛改前非的决心以及悔过之意;最后,宣告缓刑不会对犯罪者所在的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在决定是否宣告缓刑时,法庭将根据具体的犯罪状况,同时禁止犯罪者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特定类型的活动,进出入特定的地区或场所,以及与特定人群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猥亵罪中止属于犯罪吗
在此详述关于强制猥亵罪之于犯罪中止的探讨。
我们要强调的是,法律明文规定犯罪过程中,行为人主动停止其罪行或自发运用适当手段以避免犯罪结果的落实,此行为将被视为犯罪中止。
而对那些在中止期间并未对他人人身或财产产生实质性损害的犯罪者,法院应该考虑免除他们的刑罚。
至于对已经造成损害结果的犯罪者,法院则需给予适当的减轻刑罚。
具体阐述如下:首先,强制猥亵罪之犯罪中止特指行为人自动结束其罪行或采取积极措施有效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其次,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中止的形成可能出现在准备实施强奸行为的预备阶段,亦有可能在实际执行强奸行为的进程之中;最后,我们需要强调的关键点在于,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原本抱有继续完成犯罪的动机,但基于自身意愿和自觉认识到无法再持续犯罪时,才可进行犯罪中止的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n(一)犯罪情节较轻;\n(二)有悔罪表现;\n(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n(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n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n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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