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所以发卡银行联系不到债务人,只要没有恶意催收的行为,联系居委会协助是不违法的。
一、催收这个职业违法吗?
催收不犯法。只要不暴力催收,犯法的是下面几种:一、辱骂他人,辱骂行为从而引起肢体冲突是常见的。二、拘禁,有不少人还存在欠债还钱,天经定义的观念,从而当别人欠债不还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来取回欠款,甚至有可能触犯非法拘禁罪。三、肢体冲突,催收一般都是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当发现对方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形,要尽量避开。若没有办法避开,进行适当的正当防卫,后续交由警方来处理。无正当理由,催收员行使暴力还是客户行使暴力,都是违法的。四、变卖客户的财产。未经客户同意,不得随意处置财产。私自收取客户现金不入账,可能会引发职务犯罪。变卖客户财产,收取客户现金的行为也是禁止的。
二、非法讨债罪立案标准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严重的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罪名为:催收非法债务罪而非非法讨债罪。
(1)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目的是催收非法债务。催收非法债务是目的犯,这是与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的区别。如果是基于逞强好胜、好勇斗狠、低级趣味等寻衅滋事罪的动机,同时兼有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则与寻衅滋事竞合,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如果是合法债务,则不构成本罪。
(2)客观上实施了暴力或软暴力行为。刑法法条规定了三类催收非法债务的方式,即:一、暴力、胁迫;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
(3)催收的必须是非法债务。
(4)催收行为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不过目前对于催收非法债务行为达到何种程度才算情节严重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还需要等待司法部门对此作出详细的解释。
三、暴力催债合法合理吗
暴力催收是违法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和外包机构进行债务催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违法行为来损害他人的身体、名誉或者财产;
(二)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使用误导、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迫使借款人清偿债务;
(四)向公众公布拒绝清偿债务的借款人名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向债务人、担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催收;
(六)其他以不合法、不公平或不正当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
正确的方式应该是通过协商、起诉或者请求支付令的方式索要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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