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债务履行的相关知识。其中,“债务履行期届满”指的是债务到期需要履行,如果未能在到期日履行债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迟延期间支付利息。如果债务人未能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主张债权。在约定保证期间时,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务履行期届满”指的是债务人的债务到期需要履行,如果未能在到期日履行债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如果债务是金钱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主张债权。在约定保证期间时,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那么视为没有约定,此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是 什 么 时 候 ?
债务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应当清偿债务的期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到期日或者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在实际操作中,债务履行期限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债务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在债务到期日前,债权人应尽快采取措施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到期日后,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讨债务。
债务履行期限是债务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及时获得偿还。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采取诉讼、仲裁或者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债务履行期限是债务关系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及时获得偿还。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采取诉讼、仲裁或者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进行追讨。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债务履行期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债务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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