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可知,卖家迟延履行发货责任,经消费者催告发货仍不履行的,符合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消费者可以解除与销售者的买卖合同。
采购订单算合同吗
采购订单不属于合同,因为采购订单并不具备法定的合同形式要件,采购订单一般只有采购货物的数量、交货期等简单的要求,虽然可能符合合同的形式,但是其内容可能不符合合同内容,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所以采购订单不能算是合同的。对于合同的认定必须符合符合的形式和订立要件,采购订单不具备合同的要件,不属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据此可知,卖家迟延履行发货责任,经消费者催告发货仍不履行的,符合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消费者可以解除与销售者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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