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购买70年后怎么办
房子购买70年后可以办理续期手续,缴纳土地出让使用金。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二、购房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注意检查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
2.确定房屋的使用投资价值;
3.谨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核实清楚房屋本身结构以及配套设施如水、电、物业及燃气;
5.注意房屋产权问题。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购房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签订合同一方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取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也没有进行追认的;
3.一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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