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违法行为具有诉讼时效,适用于行政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诉讼。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政府拆迁违法行为具有诉讼时效,政府强拆属于行政纠纷,适用于行政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拆 迁 诉 讼 时 效 规 定
根据我国《拆迁补偿安置条例》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就拆迁补偿安置产生争议的,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处理裁决的申请期限为收到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处理裁决的行政行为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果拆迁当事人对拆迁补偿安置补偿费的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拆迁诉讼时效为收到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处理裁决的行政行为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裁决的,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拆迁诉讼时效为收到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处理裁决的行政行为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拆迁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裁决的,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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