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跨国婚姻,中国公民需要准备自己的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的证明,包括姓名、性别、日期、国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外国公民需要准备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的身份证件、国籍证件、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件或者在中国的临时入境、居留证件,以及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跨国婚姻结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跨国婚姻结婚登记的手续:中国公民一方当事人须持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须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以及双方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结婚,发给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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