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中间荒废地开荒十年了有什么说法
时间:2024-05-04 08:32:51 48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开发尚未明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及荒滩进行种植、林业、畜牧或渔业生产等活动时,需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合法审批程序。在获得批准之后,此类土地可由开发单位或个人享有长期使用权,最长使用年限原则上不超出五十年。

根据相关法规,已完成土地登记手续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将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了荒地在经过开发后,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工作。

同时,土地使用权的确权还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尤其是对相关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关系以及认定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全文4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好地中间荒废地开荒十年了有什么说法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好地中间荒废地开荒十年了有什么说法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