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标准:
1、协商处理,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独立决定财产的所有权。双方可以同意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分割,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原则作出判决;
2、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由此可见,男女双方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由男女双方按照意义自治原则协商解决。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如何进行分割呢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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