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菏泽市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终止生产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原发证部门缴销。
二、菏泽市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是什么
1、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并符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规定的条件;
3、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4、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5、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从事疫苗生产活动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适度规模和足够的产能储备;
2、具有保证生物安全的制度和设施、设备;
3、符合疾病预防、控制需要。
三、菏泽市药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依据是什么
《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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