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组织的公司能转让股权吗?社会组织的公司可以转让股权,民间非政府组织的“股权”转让诉状,法院一般认为是关于资产的转让,但法院对不同的转让价格可能有不同的理解。一是遵守双方的真实意图;另一方面,不应超过创办人的实际投入,否则就违背了非政府组织的非营利性特征。建议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应充分描述和计算转让方的实际投入成本。转让价格越接近,越容易避免纠纷
民办非企业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是指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其非营利性和社会性决定了创办人的权利义务与一般公司、企业法人的股东、投资者的权利义务有着本质的区别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股权转让是无偿的,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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