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人头分的拆迁款属于个人吗?
1、按人头分的拆迁款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
(1)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
(2)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3)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如果相关人员擅自截留征地补偿,分摊赃物等,那么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刑法》、《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二、纠纷拆迁款在哪里查询?
1、拆迁款可以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的办公室进行查询。
具体的查询流程如下:
(1)在浏览器中搜索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征地公告等文件,基本都在各地的省、市国土资源网站发布);
(2)进入官网,寻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点击打开;
(3)打开之后在搜索栏搜索征地补偿标准,之后从中寻找自己所在地区的征地公告。(注意时间);
(4)之后就可以看到自己所在区域的征收补偿标准了。
2、拆迁主管机关和拆迁人应履行法定的公告、公布责任。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许可证号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若是被拆迁的房屋有纠纷
那一般房屋的拆迁款是需要在纠纷解决之后在给予的,一般房屋拆迁费除了土地费用,还应该包括房屋里无法进行搬迁的附着物,以及其他拆迁补偿费用等。
不管被拆迁的房屋是修建在农村,还是修建在城镇地区,只要没有被政府认定为是违章建筑,那么拆迁方就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补偿款,至于获得的补偿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还是与他人共有,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对于与他人共有的情形,可能需要协商确定补偿款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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