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对于资本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公司资本公积金的核算一般是指企业由规定的渠道取得的资本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因此对于资本公积金的核算,要去在形成资本公积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和有关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都纳入计算。因此公司要进行资本公积金核算的时候,就需要根据上述的核算标准进行计算。
资本公积金的主要用途
资本公积金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虽然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的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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