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患重度精神病不可以将财产全部留给儿子,应当给女儿保留一部分。法律,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离婚的女儿在娘家是否可以分到财产
1、离婚的女儿也是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的。当公民出现了死亡后,其生前的所有财产都是会由子女以及亲属进行继承的,在继承和分割财产时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无论子女是否已经嫁娶仍然拥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同时也是要履行在父母生前进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2、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
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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