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支票被拒付,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支票如何兑现
支票兑现的方法:支票可以在银行或委托公司兑换。具体而言,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取得支票后,通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示支票。一旦提示支票,银行将从提示支票的发票人账户中支付支票金额,银行负责向持票人支付支票记录的金额。支票金额也可以委托银行兑现转账,即委托与自己公司有联系的银行兑现支票。
二、金融票据债务人是什么?
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
次债务人有向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以上都是票据的债务人,在持票人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时可向前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具体讲,有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
三、持票人在什么条件下有权主张票据追索权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主张票据追索权:
1、票据持票人与票据的出票人或背书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票据关系。
2、持票人所持有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票据。
3、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内向付款人行使了付款提示权即请求权,并取得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4、持票人主张票据追索权的时间未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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