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贷款个体工商户
1、抵押贷款: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产或汽车,可用其作抵押贷款申请抵押贷款。不过需要提醒大家一点:由于汽车属于消耗品,贬值快,所以银行一般不受理此项业务,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可以找当地正规贷款机构办理。另外,如果借款人名下有保单、存单、国债等资产,也可以办理质押贷款。2、无抵押贷款: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一些银行也推出了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比如招行的“生意贷”、平安银行的“新一贷”、建行的“速贷通”等等,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个体工商户贷款:1、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或地址,经营合法、有稳定、足够的经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3)能提供合法、足值、易于变现的抵(质)押物;(4)在本行开立存款帐户。2、资料提供(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2)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3)可证明其合法收入的相关资料;(4)可证明其婚姻状况的相关资料;(5)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及评估报告;(6)抵押人或出质人填写本行格式化的抵(质)押承诺书;(7)本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3、贷款期限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时间不超过一年。4、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浮执行,按月付息,利随本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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