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对方伪造债务的,则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并且如果是离婚后发现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怎样防范夫妻一方伪造债务
离婚时对于夫妻一方伪造债务的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应对措施:
1、看债务凭据的真实性。如:通过字迹鉴定,看是不是对方所签字。
2、看债务用于什么。如果没有合理的大的开支,这笔巨大的债务是用来干什么了,如果是用于个人挥霍,而没有用于家庭开支,那么可以要求法院认定这是他个人的债务,由他自己来承担。
3、看有关凭据形成的时间是不是和上面落款的时间相吻合。因为很多伪造的债务是后来写的,和借条上的时间相差很长时间,如果通过鉴定是可以鉴定出来的,可以证明证据是伪造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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