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中介费,国家并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只是上海市工商局、物价局、房地局有相应的文件规定。
2、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3、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中介费能重复收取吗
中介费不能重复收取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中介从事的是居间工作,分别与买卖双方签订的是居间合同,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合同。居间成功后,买卖双方各自应按约定支付居间合同约定的中介费,不存在重复收取中介费的说法。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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