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不想给抚养费的处理方式: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向其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对方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对方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强制其完成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夫妻离婚抚养费应该怎么写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写。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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