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警察违法乱纪到什么部门举报
投诉警察违法乱纪到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举报人、控告人应将举报、控告的事项尽可能详细地向接电、接访人员反映,由接电、接访人员做好记录,或写成书面材料交接访人员,并留下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开展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二条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三条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四条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二、警察违规执法的会有什么后果
警告、开除、记过、降级、撤职,评优评先等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公安行政处罚违法的法律后果是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在被行政处罚的相对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后,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对公安部门作出的违法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且要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行政处罚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申请国家赔偿。
三、警察立案后能撤销吗
警察立案后能撤销,一般来说,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三条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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