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与没收财产有以下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犯罪;
2、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3、执行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一、犯罪财产会被没收吗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国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没收财产的刑罚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得以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给予其经济上、物质上的严厉惩处。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二、判缓刑的话是否一定要缴纳罚金?
如果被判处缓刑罚金也要缴纳。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与是否执行缓刑之间没有相互影响相互抵消的作用。
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对罪犯进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其他非法牟利的犯罪。
三、丈夫犯罪要没收妻子的财产吗
丈夫犯罪不没收妻子的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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