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待解决问题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和工作重点之一,但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正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政出多门,影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确定性、强制性与完善性,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亟待研究和解决。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三、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政策
要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沿江各地要优化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及时引导退捕渔民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要全面落实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参照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给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等额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可依据本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确定。对外省户籍的退捕渔民,由禁捕地安排补贴资金,户籍地配合做好养老保险经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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