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和解后通常会导致诉讼程序的终止。
在做出裁决之前,双方可以在任何时候达成和解,和解后通常会导致诉讼程序的终止。庭外和解没有什么其他的条件,关键是双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一致,双方自行达成和解方案。
庭外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庭 外 和 解 是 否 具 有 执 行 力 ?
庭外和解是否具有执行力?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庭外和解书具有一定的执行力。双方当事人通过庭外和解达成协议,并签署和解协议书,该和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达成和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从实践操作层面来看,庭外和解书在执行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和解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与判决结果相悖,导致当事人对和解协议书的执行产生质疑。其次,和解协议书的执行需要双方当事人的配合,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履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书就难以执行。此外,和解协议书不能强制执行力,不能像判决一样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因此,庭外和解书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执行力,但在实践中需要克服种种问题,才能真正实现和解协议书的执行力。
庭外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庭外和解书具有一定的执行力。双方当事人通过庭外和解达成协议,并签署和解协议书,该和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实践中需要克服种种问题,庭外和解书的执行力才能真正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全文9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