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财产分割官司的处理时间,包括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以及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结期限。同时,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财产分割官司的处理时间一般分为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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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裁判。如果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未作出裁判,当事人可以就起诉向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对于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判。因此,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要四十五天。
对于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裁判。如果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未作出裁判,当事人可以就起诉向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因此,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需要六个月。
简而言之,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和普通程序案件的时间限制不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要四十五天,而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需要六个月。
总之,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和普通程序案件的时间限制不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要四十五天,而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需要六个月。在财产分割官司的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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