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
申请事项:申请再次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对徐州市医学徐州医鉴[2006]104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诊治概要和分析意见、结论不服,故申请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诊治概要不符合事实。
1、该诊治概要是据XX医院病历记录,。这是医方的一面之词,而且与事实不符。
2、这也是依照医院病历的记录,事实是。
二.分析意见不科学、不公正。
1、分析意见1
由于患者未作尸检,推测系多种严重基础疾病等综合因素致死亡,这种推测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1)患者这次患病之前只是(有XX医院病历记录或者检查为证),并不存在多种严重基础疾病。
(2)死亡是医护人员没有采取措施所致。
(3)未作尸检的原因是由于XX医院未履行告知家属的义务。
2、分析意见2
整个医疗过程未违反急救诊疗常规是不正确的。
(1)XX诊疗常规第XX条XX项之规定:。但是医护人员医护人员违反了XX诊疗常规。
(2)
(3)
3、分析意见3.
医护人员XX等有关问题告知家属,但与患者死亡无因果关系这也不是不正确的。
根据规定第XX条XX项规定。由于医护人员未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难道这与患者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吗?
四、结论无根据。
综上所述,急救人员违反了XX诊疗常规,又未履行告知义务,所以本病例应构成医疗事故,申请--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XX公安局
申请人:XXX
附:证据。
说明:再次鉴定的申请书是因不服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要求省医学会重新鉴定的法律文书,可由患方或者医方一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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