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2月21日报道:21日,日本三菱电机公司以韩国LG电子的日本子公司侵犯其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3G)的相关专利技术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其停止进口通信设备并索赔约3.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千万元)的赔偿金。
据起诉书称,三菱电机于2009年-2010年期间,对3G手机所采用的码分多址(CDMA)无线通信技术中,将声音、图像、短信等数据进行压缩并稳定进行发送的技术申请了专利。
LG出口到日本销售的NTTDoCoMo的“FOMA”手机采用的是CDMA中的一种“W-CDMA”技术。三菱电机称:“LG公司产品的通信系统擅自使用以W-CDMA规格为基准的压缩技术,属于侵权行为。”
三菱电机表示,自2009年6月申请专利以来LG已侵权销售通信设备175万台,要求LG赔偿至少3亿5千万日元的损失,并要求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全文3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