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遗产继承是按照如下的三个基本原则进行的:
一是按照大陆和台湾地区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台属是否属于继承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湾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确定继承去世台胞在台遗产的时效及数额。
二是按照申办继承在台遗产程序的有关规定,帮助台属理清相关申办程序。
三是按照遗产继承所需要的公证事项,到有资质的公正机关办理涉台遗产继承所需的各种公证书。
一、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遗产继承需要的材料。继承遗产应当在被继承事项发生时,并且被继承的遗产,只能是合法遗产。具体材料如下:1、遗产继承需要提交与被继承人之间关系的材料;2、遗产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3、遗产继承需要提交遗产相关情况的材料;4、遗产继承需要提交属于合法继承人的材料;5、遗产继承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遗产继承程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程序如下:
一、房产继承: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申请免税;
3、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
二、存款继承:
1、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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