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还债时,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司法拘留标准?
时间:2023-07-15 14:40:39 3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力偿还债务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拘留的,如果在法院诉讼中,债务人违反法庭规则的,就可以进行司法拘留。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有权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司法拘留要区别于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其实就算是刑事拘留,最长也就是37天,行政拘留的话最长是15天。被司法拘留的这些人都是因为诉讼活动当中可能有在法庭上进行哄闹或者冲击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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