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的居民需要提供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对于外国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护照和无配偶证明,或者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重庆市的居民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常住户口簿;
2.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
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重 庆 市 居 民 办 理 结 婚 手 续 需 要 哪 些 文 件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重庆市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文件:(一)双方内地居民需要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二)双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需要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三)双方台湾居民需要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四)双方华侨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五)双方外国人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然而,办理结婚登记时,上述文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文件:(一)双方户口簿、身份证;(二)双方照片。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文件:(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二)护照。办理结婚登记的台湾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文件:(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护照。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还需提供以下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二)外国永久居留证或者工作许可。
综上所述,重庆市居民办理结婚手续需要准备上述文件,且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重庆市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外国人需要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和无配偶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时,上述文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内地居民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照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外国永久居留证或者工作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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