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什么时候向海关申报
从国外进口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逾期不申报的,海关征收滞报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十四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二、海关报关流程是怎样的
1、先手填一份报关单,根据装箱单,发票等内容,填写报关单;
2、将填好的手填单给报关公司或录入公司(金关)预录入数据,生成报关核对手稿单;
3、确认录入的数据无误后,让录入员发送即可(数据是发送至审核中心的);
4、可以在海关大厅的查询系统或是报关公司随时查询该份报关单的状态,如果审单中心已审单,就可以让报关公司打印出来了,如果是退单,根据审单中心附加说明的退单理由,重新修正数据后,再重新发送;
5、准备好其他单证,如一般贸易出口,单证就是装船单、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出境货物通关单;
6、递单;
7、如果货物查验,那么海关关员会通知你将柜放至海关查验的专门货场,这时你就要同船公司去联系提柜,放至指定位置,等待海关查货。报关员要陪同海关关员一同查货;
8、查验完后,海关觉得没有任何问题,单证相符,货证相符,就可以办理放行手续,单证会自动到达放行窗口,放行关员签字,盖章,给回报关底单及装船单,即完成报关手续;
9、拿着装船单,交至船公司,即可办结最终放行出口手续;
10、过一段时间,回来向报关公司拿回“出口退税证明联”及“出口结汇联”,以供企业办理日后的税局退税手续及外管局的出口收汇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n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n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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