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及司法解释,军产房的产权单位为总后勤部。如果没有总后勤部审批,有关买卖或转让的合同就是无效的。现实中,军产房的居住权或永久使用权实质是房屋所有权的买卖,出售军产房一方向购房者出具营房居住证是一种变通方式。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我国军产房管理制度中,军产房的产权单位是总后勤部。如果没有总后勤部的审批,有关买卖或转让的合同就是无效的。现实生活中,军产房的居住权或永久使用权实质是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由出售军产房一方向地方购房者出具营房居住证的变通方式进行。
军 产 房 能 否 买 卖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房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军产房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制。因此,军产房不得买卖。买卖军产房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根据《军队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军队内部的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军产房买卖行为可能会引发军队内部的矛盾和问题,不利于维护军队的团结和稳定。
因此,军产房不得买卖。如果您需要购买房产,请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选择合法的房产交易方式。
军产房属于国家所有,不得买卖。买卖军产房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且可能会引发军队内部的矛盾和问题,不利于维护军队的团结和稳定。如果您需要购买房产,请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选择合法的房产交易方式。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对于越权擅自处理军队房地产的单位,没收其全部收入,擅自处理的房地产全部收回,并给予主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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