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赠与合同的方式有:
1、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
2、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
3、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
4、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
订立赠与合同能否口头约定
赠与合同可以口头。
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签订赠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这几种。所以,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
不过如果是订立口头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对争议的解决是不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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