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不得转包。如果财政部门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政府采购合同被转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受到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转包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不得转包。如果财政部门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政府采购合同被转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受到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 心 内 容 】 政 府 采 购 转 包 违 法 吗 ?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将 受 处 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转包是指将采购项目转给非供应商的行为。根据该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转包属于违法行为,并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受到处分。因此,政府采购转包是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采购是保障公共资源的重要手段,转包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会对公共资源的利用产生不良影响。
政府采购转包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受到处分。政府采购是保障公共资源的重要手段,转包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会对公共资源的利用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政府采购合同不得转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转包是指将采购项目转给非供应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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